太原市老新闻工作者联谊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 太原市老新闻工作者联谊会是太原市新闻工作者协会领导下的联谊组织,是太原市老新闻工作者联系社会的桥梁。

第二条 老新闻工作者联谊会实行会员制,由个人或团体会员自愿参加。

第三条 联谊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和新闻职业道德,本着“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原则,开展各项有益社会和个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任务

第四条 太原市老新闻工作者联谊会的任务是:

1、织织会员学习时事政策。

2、开展新闻理论及新闻业务的研究,总结自身实践经验,相互切磋交流。

3、组织老新闻工作者参观加相关社会活动。

4、保护老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5、发挥自身优势,展示业务成果。

会员

第五条 入会条件:

凡从新闻媒体正式离退休的编辑、记者和行政、经营系统的干部,均可申请为个人会员;市所属县(市)区、企事业的新闻单位,可申请为集体会员。

第六条 会员义务:

拥护本会章程,热心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反映情况,提供信息。

第七条 入会程序:

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经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即可成为本会个人或集体会员。

领导

第八条 本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领导集体。会长、副会长由知名老新闻工作者担任。产生办法:推荐、协商;市新闻工作者协会提名;会员大会通过。

本会活动中心设在太原市广播电视局院落内。